人民网长沙12月24日电(记者王伟健)从事非农领域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连续工作3年并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即可落户长沙城区。23日,长沙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9年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引导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积极引导人才集聚。
长沙此次户籍管理改革,涉及城区落户和农村落户两大类。长沙市放宽城乡落户政策主要包括:降低了入户门槛,取消购房入户的房屋面积、居住条件限制;降低了投资入户标准;降低了招聘录用落户的学历要求,;增加了入户类型,在长沙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居民可申请入户;缩短了户口业务办理周期。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处长何建文说,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长沙城区后,就可享受市民待遇。
同时,这次改革还对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作了规范。长沙市规定,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原已随非农业户口一方落户的,可将户口迁入农业户口的父母一方落户;夫妻一方系长沙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
据介绍,从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长沙市总人口共计增长183742人,其中购房入户97305人、招工招聘录用入户3691人、大中专学生毕业入户81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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