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绑架者潜逃6年,昨日出庭受审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实习生潘小玲)几名匪徒假扮成警察绑架一制衣厂老板,索要赎金50万元,后感觉情况不妙,打算把人质转移到另外的地方。不想,路上遇到真警察查车,仓皇逃窜引起车祸,一名劫匪和人质同时死亡。
昨日上午,参与绑架的劫匪黄北汉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据悉,他是事发6年后才落网的。
冒充警察绑架老板 被告人黄北汉,广东人,初中文化,1979年10月18日出生。
2008年8月6日,黄北汉被逮捕归案,他表示,被逮捕之前,他还一直在广州工作并未意识到自己犯罪了。
案件发生在6年前。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3月,被告人黄北汉和刘某、沈某、南某等几名同伙经过密谋,打算绑架黄北汉原来曾工作过的某工厂的老板朱某。为此,他们准备了手铐、枪支等物品。
2002年3月22日晚,刘某、沈某和南某在黄北汉的指引下,乘坐一辆面包车来到海珠区某制衣工厂,冒充警察闯入屋内,以“抓赌”为名,将朱某带走。
匪徒将朱某带回他们在白云区租住的一个出租屋内,黄北汉负责看守,为了防止被朱某认出,他们用黑布绑住了朱某的眼睛。此间,几名绑匪对朱某多次进行殴打,并数次打电话给朱某的妻子莫某,索要“赎金”50万元,并称如果拿不到赎金将“撕票”。同年3月24日,因为害怕日久生变,刘某等开车将朱某带往花都,打算将其转移到那里关押。
仓皇逃跑发生车祸
不想,几人在转移人质途中,遇到了警察查车。刘某等连忙调转车头,在路上兜圈,仓皇中发生车祸,一名劫匪和朱某双双在车祸中丧生,其余劫匪相继被警方抓获。黄北汉潜逃。
检察机关认为,黄北汉的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希望法院依法严惩。
黄北汉在庭上表示,他只参与了看人和送饭,并没有参与绑架,也没有参与“密谋”。所有的事情都是刘某、沈某等人策划的,他开始还极力反对,后来是“看在大家朋友一场”才参与进来的。
昨日庭上,死者朱某家属同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黄北汉索赔人民币27万余元。被害人家属说,“丧葬费等其他费用,我们已经向同案的另一名被告刘某索赔了,因此,此案我们只提起死亡赔偿金的诉讼。”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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