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2月30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今天从西安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凡在西安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都可以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或“城镇投靠”迁入户口。
西安市公安局出台的“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中所规定:凡在西安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符合《婚姻法》规定,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的,都可以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农转非”或“城镇投靠”迁入户口。
居民申请“农转非”或“城镇投靠”户口,实行二级审批制,由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市局备案。申请办理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调整为40个工作日。
“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还包括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监察等内容。这些措施从2009年1月1日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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