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初中生帮一个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找工作,签了“协议”承诺将研究生安排到高校任教,结果呢?研究生和其朋友被骗了11.5万元。昨天,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司合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初中生帮研究生找工作骗10万 司合军今年30岁,只有初中文化,是郑州市一名无业人员。
2007年11月,司合军认识了在郑州做生意的刘某。闲谈中,司合军吹嘘自己和一些学校领导关系很好,可以帮人安排工作。
刘某一听非常高兴,就介绍自己的朋友、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研究生王彦(化名)和司合军见面,并请司合军帮忙安排到河南某大学担任教师。司合军当即拍胸脯,表示没问题。
为了帮朋友王彦找到工作,刘某不遗余力地从中帮忙。2007年11月27日,在郑州市友爱路附近,司合军从刘某处收取了王彦提供的10万元现金,并与刘某约定,等将王彦安排到大学就业后,由刘某再付给其人民币10万元。
签订“协议书”再骗1.5万元 为了把骗局做得更逼真,2007年11月27日,司合军还和刘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上面注明:“本人受刘某委托,负责办理王彦到大学教书。今收现金10万元,等到王彦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后,再付人民币10万元办理人事档案关系。共计20万元,负责整个事情的全部办理。事情若没有办妥,中间产生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
2008年1月,司合军又以找工作需要钱为由陆续骗取王彦现金1.5万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司合军共骗了王彦11.5万元。
2008年3月,司合军在王彦的“用人单位回执”上盖上伪造的河南某大学人事处的印章,并将该回执交给刘某。后王彦丈夫与河南某大学人事处联系,发现受骗,2008年5月16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司合军被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后,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张胜利 翟红斌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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