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刘威(化名)是湖北一家知名蜂业公司负责人,1998年其内侄婿黄伟即在公司当业务员。2003年,公司在成都组建办事处。刘威委托黄伟负责经营,后查账发现,黄伟送出的货物不见一分回款。
刘威通过调查,发现黄伟在四川注册了一家公司,刘威认为对方打着其所属蜂业的牌子背地里却干着损害公司的事情。为避免损失扩大,刘威于2005年撤销了在成都的这一办事处,后黄伟离开公司。
经刘威调查统计,应由黄强经手回笼的款项至少有313874.25元,但这些款项,至今没有着落。刘威遂将黄伟告上江汉区法院,要求黄伟支付该款项。
在法庭上,黄伟则认为,自己在负责公司经营期间,公司应支付其提成款24815.82元,并退还保证金8600元。故以此将刘威也告上法庭。
近日,江汉区人民法院同庭开庭审理此案。刘威的代理人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双认为,刘威从黄伟离开单位后至今从未间断地找黄伟主张权利,而黄伟在此期间却从未有任何主张,这在客观上足以证明刘威不欠黄伟的工资提成款及保证金。
鉴于此案关系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见习记者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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