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认为在京鼎大厦保卫部遭到工作人员辱骂,顾客魏女士打电话叫来了男友马先生。却没想到,该大厦市场部主管宋某伙同多名保安将其男朋友打死。近日,认定宋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西城法院判处宋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5年12月19日9时左右,魏女士前往动物园京鼎大厦地下一层买鞋。因与商户发生争执,魏女士被带到9层的保卫室。认为自己随后遭到了工作人员的谩骂,魏女士将自己的“委屈”打电话告诉了男友马先生。半小时后,马先生赶到京鼎大厦找到保安主管,要求解决此事。
没想到,在协调过程中,市场部主管宋某指使多名保安员(已被判刑)用铁棍等物品殴打马先生及其同事,致使马先生头部冒血,随后倒在地上。现场多人还证实,殴打过程中,宋某亲自动手,抡起灭火器砸在了马先生的头部。
马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宋某潜逃。去年3月,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庭审中,宋某对被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辩护人称,案发当天,“宋某没有打架斗殴的预谋,是出于本能顺手拿起墙边的灭火器打人,被动地卷入这场斗殴中”。
法院则认定,马先生的死亡与宋某用灭火器击打头部有直接关系,宋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宋某有投案自首情节,故对其作出上述减轻处罚。
案情回放 2007年9月,认定保安孙某等5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法院分别判处孙某等人7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魏女士将京鼎大厦及5名保安告上法院。
去年9月,市一中院认定,孙某等人在履行职务时将马某伤害致死,京鼎大厦应承担相应责任。故责令京鼎大厦赔偿魏女士14万余元各种损失,孙某等人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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