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领导为广东海事局三级副总监授予海事职务等级标识
人民网广州1月8日电(贺林平、李现峰、李世斌)在今天上午于广州举行的海事职务等级标识授予仪式上,广东海事局系统604人被首次授予海事职务等级标识,这标志着该局执法人员的管理步入准军事化等级制管理轨道。
据悉,经交通部海事局下文,广东海事局系统获授二级副总监2名、三级副总监12名,批复一级监督长37名、二级监督长146名、三级监督长407名。
获授者随后在会场内面对国旗,右手握拳举起庄严宣誓:“忠于祖国、服务人民;热爱交通、献身海事;保障安全、促进环保;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记者从广东海事局获悉,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共设六等十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首席总监、总监、副总监、监督长、监督官、监督员六等,副总监及以下标识设一级、二级、三级共十三个级别,其中监督员设一、二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标识。
实行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管理,既是建设责任型和服务型交通海事的客观要求,又是履行海事监管职责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更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总结十年来水监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着眼海事事业长远发展,实现海事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准军事化推出的重要举措。实施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是广东海事开展职工队伍专业化、半军事化建设的第一步,对于加强海事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向心力、执行力有根本性的现实意义,不仅能从管理上与国际海事机构、国内涉外执法队伍接轨,还可以提高中国海事国际地位,塑造良好国际形象,为扩大与国际和地区之间海事管理的交往提供良好的条件。
作为全国海事系统中人员类型齐备、业务全面、辖区宽广的一个典型代表,广东海事局,实施好海事执法管理人员职务等级标识制,将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职务等级标识制工作远非增加胸牌、改变肩章那么容易,更主要的是建立职务等级制,对内有利于建立正确的工作关系秩序,对外有利于树立执法形象。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表示,要通过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营造鼓励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广东海事文化建设。今后,海事人员要取得职务等级标识晋升,将必须通过考试和面试,并实行行政、技术职务等级标识“双轨制”。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