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我自己研究的产品被企业使用了,却没有给我任何使用、补偿费,你们能帮我吗?”1月8日清早,沈河区某企业的员工孙先生,专程赶到沈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这是昨日成立的“沈河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受理的第一起援助申请。
该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启动。
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从区内5家律师所中选派22名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联合成立企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团维权咨询专线,分别为区内426家企业配备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对接法律顾问。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质量,沈河区推行“责任跟踪制”,建立律师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