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2日讯记者刘宏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中央确定2009年就业工作任务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与2008年度相比,今年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减少了100万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解释说,确定这样的目标,主要是考虑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就业机会减少,但与2004年至2007年四年的年度目标相同。
据介绍,城镇新增就业指的是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当年新增的从业人员以及新增灵活就业人员之和。同时,全国每年需补充因退休、伤亡等原因自然减员约300万人。所以,2009年全国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总数约为1200万个。在这1200万个就业岗位中,要确保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的任务,其他700万个岗位主要用于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其他群体的就业。
而从劳动力供给看,2009年城镇新增劳动力资源超过13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610万人、城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60万人、未能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280万人、需在城镇安置工作的复员转业军人50万人。同时,全国还有上年结转的登记失业人员800多万人、“农转非”200万人、企业下岗需要转岗就业等人员100多万人。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总数达2400多万人。
总体看来,2009年劳动力供求缺口达1200万人。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