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东莞市委员会
公路修路未能提前公示而造成大拥堵;部分公路十字路口无提前转向标志或公示未在显眼位置,或者根本无转向标志,事后却开出罚单,让司机无可奈何的事情时常发生。还有一些行政机关单位市民所需材料与公示不一致,市民根据经验或网站公示的所需准备材料申请办事,但往往到达现场会被告知不同的答案,或者在办事窗口贴出告示,这些给市民办事带来极大的不便。
以上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东莞市是一个移民城市,市民的构成相对复杂,民意吸收相对困难,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多。此外,这也与政府职能部门中的部分工作人员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还不够有关。
希望政府加强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尤其是行政法方面的学习。其次,政府部门应当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公示、公告的起草、讨论等制定过程。应当让政府职能部门已有的法律顾问单位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到在政府发布决策前充分参与,防患于未然。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