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湾民众昨天在法院对面举着写有"罪有应得"的标语牌。中新社发 |
四弊案开审阿扁不认罪
洗钱案庭审延期至2月24日举行
新快报讯 (钟欣)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次针对扁家大案召开程序庭,先就龙潭购地弊案和南港展览馆弊案提讯在押的陈水扁。庭审中,陈水扁滔滔不绝坚不认罪,对于吴淑珍好友蔡美利弟弟蔡铭哲的供词一再反驳,结束后被还押台北看守所。
追加两罪名最重可判无期
昨日庭讯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审理。台北地检署则派出主任检察官林勤纲、李嘉明及检察官林怡君、林达等人组成公诉团队;特侦组派出李海龙、朱朝亮、吴文忠三名检察官莅庭论告。
上午9时半开庭,但三名检察官迟到10分钟,使程序庭延迟开庭。审判长蔡守训不客气地予以批评,并要求他们以后必须守时。同时,蔡守训也给辩方来了个“下马威”,驳回陈水扁律师提出的要求“释宪”、要求法官回避、要求发回机要费证物等三项申请。
检方亮剑出招,追加陈水扁两项罪名。针对龙潭案,检方追加陈水扁“借势借端勒索罪”及“非主管职务图利”两项罪名,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加上机要费案,陈水扁将面临遭判处无期徒刑的危机。
法官连吼16次让扁律师坐下
检察官当庭追加罪嫌引发陈水扁律师不满,现场爆发口角。扁律师认为蔡守训审判长不给律师辩护的机会,在蔡守训允许律师辩护之后,扁律师洪贵参说,检方临时突袭追加罪嫌是史上第一遭,对于辩方来说,像是凌迟徒刑。律师又表示,检方提出的证人的证词乃是移花接木,不可信。
陈水扁三名律师不顾程序,在庭上一个接一个轮流站起来大肆批评检方,法官蔡守训气得斥责三人坐下,一连说了16次,严厉的语气让庭内的人都吓了一跳。
审判长当庭驳斥律师抱怨
扁委任律师郑文龙稍早向媒体表示,开庭时将有“秘密武器”,检方据悉也提前因应,不过,昨天抵达法院的郑文龙倒是一脸严肃表示,希望开庭过程中各方都能诚实,对于外界好奇秘密武器是否为打上叉叉的口罩,郑文龙则强调,“我今天没有带口罩来,他们过虑了!”郑文龙当庭抱怨说,他没有充分的时间可以阅卷,而且每次律见陈水扁只有30分钟,直指法官抹煞了律师辩护的权利。对此,审判长蔡守训当场给予驳斥:“你们律师在2008年12月24日,就已经申请阅卷,到现在已经3个多星期,我实在无法理解,你们为什么到现在都无法阅卷完毕。”
扁不满被位列“流氓”层次
庭审中,法官蔡守训问陈水扁认罪否,坚持站立回答的陈水扁答辩,他认为自己客观上无犯行、主观无犯意,不满检方追加的“借势借端勒索强募财物罪”和“非主管职务图利罪”两罪,并回应说,检方把他从“总统”高度拉到“流氓”的层次,对他是二度伤害。
对龙潭案,扁认为自己是推动经济拼政绩,并“叫屈”说,被扣上这些指控,“我死也不会瞑目,无语问青天。”
陈水扁仍和以前一样把罪都推到蔡家人身上。他表示,特侦组起诉书中提到,2004年的二三月间,他太太吴淑珍把钱汇回台湾,这不合逻辑,当时他们家并不缺现金,而且选举也将要选完了,根本不需要用到钱,既然检察官说这是洗钱,怎么可能钱汇出去又要汇回来,检察官的说法与常理不合。
两被告庭审半小时即认罪
整个庭审将近下午才结束。审判长蔡守训考虑被告与律师准备时间不及,决定将于明天上午洗钱案庭审中有关陈水扁部分,改到2月24日进行。随后身穿西装的陈水扁戴上手铐还押看守所。
台北地院合议庭随后又传讯了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新竹科学园管理局局长李界木。结果庭审半小时后很快结束,除郭铨庆没出席外,蔡铭哲、李界木均当庭认罪。根据此前规划,台北地院合议庭今天将审理机要费弊案,上午传讯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下午传讯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明天审理洗钱案不再提讯陈水扁,但仍将传讯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妻舅吴景茂与扁家友人蔡美利。
由于庭审改期,陈水扁从此刻开始直到春节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除了放风外,都只能待在看守所的监舍内。
庭审旁听民众称律师拖拉 十年都不会有结局
新快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家族弊案昨天首度开庭,抽中入庭旁听民众有人连班都不上,早早来报到,只是整场庭听下来,民众说,扁家这么多案子,但陈水扁律师庭上拖拖拉拉,照这样看来,10年都不会有结局。
4个多小时的程序庭下来,一位听庭民众表示,“我觉得这个案子10年都不会有结局了吧?我是他(陈水扁)我会换律师,我觉得他们3个都不可靠,他们说都没读完卷宗,花钱请他们都没用。”
坐到腰酸屁股麻,全程紧盯的她把阿扁三名委任律师所使出的招式看得清清楚楚。民众表示,“他(陈水扁)的律师一个假装很可怜,一个假装老糊涂,有一个假装拖拖拉拉的,那他(陈水扁)有那么多案子怎么可能审得完?”
为了听庭,许多人连班都不上了,一早就先来报到,因为扁家引爆的弊案像极了一出演不完的连续剧,不论挺扁反扁,大家全都舍不得转台。
扁家四大弊案及部分被告
机要费案
检方指控阿扁夫妇共犯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借公务机要费核销机会,连续诈取1480万新台币。
共有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林德训及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
洗钱案
台检方在清查陈水扁资金时发现,陈水扁家人密汇3亿新台币出境,然后在海外洗钱。
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郑深池、蔡铭杰及蔡铭哲等人。
竹科龙潭基地案
特侦组怀疑李界木过去办理拓展科学园区版图业务及相关购地案时,涉嫌收受企业贿款,图利企业主购得相关土地。
被告李界木、陈水扁、吴淑珍、蔡铭哲、蔡铭杰,涉及收贿罪。
南港展览馆案
特侦组、台北地检署查出吴淑珍在南港展览馆工程标案中,通过“内政部长”余政宪泄露评选委员名单给力拓营造行贿。扁家因此收贿9000万新台币。
特侦组列为被告的有吴淑珍、蔡铭哲、余政宪、郭铨庆,北检侦办的被告有余政宪、郭铨庆、中间人陈万、评选委员及力麒集团员工等10多人,涉及罪名包括图利、泄密、收贿及违反“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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