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高级法院增设立案审判机构 本报北京1月19日讯记者袁定波“目前,全国已有近三分之一的高级人民法院增设了立案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学文今天向记者透露。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9个月以来,人民法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规范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畅通了申诉渠道,促使再审申请受理审查更加公开、透明。
“为方便当事人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立案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增设了申请再审审查合议庭,并调入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60余人。”刘学文说。
据介绍,目前,辽宁高院已经增设了立案二庭和立案三庭。其中立案二庭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办理六个中院生效裁判的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全省信访工作的指导;立案三庭负责督办案件,办理十个中院生效裁判的申诉及申请再审案件。
吉林高院设立了四个立案庭,大力强化再审审查职能。浙江、黑龙江、安徽、内蒙古、山西、湖南等地高院均增设了立案二庭。北京高院、上海高院在原有立案庭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了申诉审查庭,专门负责申诉、申请再审的审查。还有不少高院增设立案审判机构正在酝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