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1月21日消息(记者王权通讯员张健康)记者从浙江省林业厅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政策增设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险种,增强林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保障林农创业致富。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政策性林木保险的省份。
按照这一政策,浙江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45%,由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分担。
从2009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香榧、核桃、银杏、杨梅、油茶、板栗等)和竹林种植户都可投保。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含)的林业经营主体(包括国有、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业种植大户等)可单独投保;散户可以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为单位联户参保。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冻害、暴雪、雨淞等。保险金额按不同品种林木再植成本的50%?60%确定。用材林、竹林基础费率为1%;经济林基础费率为0.7%。杭州、湖州地区林木综合保险风险系数为0.7,其他地区为1。
浙江在全国率先试行公益林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统保。有意愿的县(市、区),2009年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公益林实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的统保,执行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政策条款和相关部门规定。费率为0.1%,保险金额每亩200?800元。保费由省、县级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与欠发达地区按六四比例分担、与其他地区按四六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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