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月22日电 (吴冰、袁永超肖定东)据广东省公安厅透露,广东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从1月21日起至今年10月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全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群众切身利益。1月20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广东省公安厅立即进行“09行动”部署。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省假币犯罪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假币犯罪。省公安厅将把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纳入“粤安09”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在转变作风上狠下功夫,在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侦查破案、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等环节狠抓落实,真打、快打、善打,努力打出声威,打出成效。他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调查研究,搞清本地区假币犯罪的情况,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在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各警种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行动结束后要加强总结,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广东省公安厅何广平副厅长向全省各市、县公安局一把手、分管经侦工作的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的反假币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假币犯罪的形势。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打击假币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行动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协同作战,实行各部门、多警种、跨区域联动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发动社会群众举报假币犯罪,举报者最高可获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奖励人民币合共50万元。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对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万元;对举报出售、运输、购买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万至10万元;对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和骨干的,一经抓获,奖励1万至5万元。除此之外,根据广东省政府2007年12月出台的《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2008年起在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由省公安部门对假币犯罪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不同贡献予以金额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踊跃提供假币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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