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拉动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根据国家民政部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伊宁市在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次发放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为:伊宁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6万余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842万元。
其中,补贴标准分别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乡镇场、街道,春节前将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对农村低保对象3999户、11352人进行了冬季取暖补助;对2175户重病、重残、年老体弱无劳动力困难户进行了每户150元的补助;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实际困难的1824户困难户进行了每户100元的补助。目前,已拨付补助资金50.87万元。
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和带病回乡伤残军人、参战参核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9万元,人均补贴180元。此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此外,去年伊宁市还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老年居民进行了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对年满60周岁的“五七工”进行了每人每月150元的补贴,全年累计发放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385万元。
在以上各项生活补贴发放过程中,伊宁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加班加点,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安全拨付。同时,他们还加强对资金发放的管理,认真审核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程序,并对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了专款专用。(李新安、梁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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