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万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厅召开。会议投票表决任命丁式江为万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受邓泽永辞去万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海宁主持会议。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邓泽永辞职书、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邓泽永辞去市长职务的议案和人大常委会接受邓泽永辞职决定;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丁式江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议案和丁式江所作的供职发言。会议投票表决任命丁式江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海宁发表讲话。他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对丁式江表示祝贺,并给丁式江颁发了任命证书。
丁式江,1964年3月出生,男,汉族,浙江天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教育研究生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曾任海南地质综合勘察院副院长、院长、总工程师,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海南省地质地理学会副理事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道忠、岑少霞、陈晗、黄小平,秘书长刘运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志杰,市政府秘书长叶彬,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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