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梁明晖)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监会昨日发出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的人民币整洁度,有效防范假币,各金融机构应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
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
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为公众办理人民币业务;按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做到柜面收到的每一张(枚)人民币都按照标准经过整点,将不宜流通的人民币交存人民银行,防止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通知还要求,加大反假货币宣传力度,尤其是对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宣传。另外,要加大对临柜人员货币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柜面反假货币堵截能力。
残币如何兑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上,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另外,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一半兑换。
(责任编辑:guo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