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张蕾)一工地负责人因违章施工,汽车起重机倾翻撞倒升降机轨道,导致升降机内工人3死2伤的严重后果。记者上午获悉,该负责人李某日前被朝阳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院指控,2008年4月30日,39岁的李某在负责本市朝阳区十里堡1楼2楼住宅及配套项目工地的塔吊拆卸施工中,未向作业人员提供拆卸方案,也未在施工作业现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当日9时许,在进行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拆卸吊装作业中,汽车起重机倾翻,撞倒3号楼施工升降机轨道,导致正在运行的施工升降机坠落至地面,造成升降机内3名工人死亡,2人受伤。案发后,李某投案自首。据悉,事后2名伤者和3名死者的亲属已得到共计180余万元的赔偿。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章施工,造成3死2伤的重大责任事故,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应予惩处。鉴于李某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能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因此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