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日讯(记者冉亚雄)自1月30日卫生部发出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通知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使用糖脂宁胶囊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今日,我省尚未发现该批号的糖脂宁胶囊。
目前,各地药监部门正在进一步清查中。
省药监局提醒广大糖尿病患者及其亲友,购买药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要看药品的外包装是否有正规的标识,并记住索要票据,如果发现问题可以追查来源,有效地保护自身的权益。药监局还提醒糖尿病患者,若发现批号为081101的假冒糖脂宁胶囊,应立即向所在地的药监局举报。
背景
问题药属假冒产品
1月17日和19日,新疆喀什地区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
经新疆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专家表示,该化学物质降糖效果非常强,如果使用不当会导致低血糖昏迷甚至死亡。卫生部1月3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这批糖脂宁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