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7折房贷 2月10日自转
享受优惠利率客户 连续违约两期就取消所享“权利”
本报讯(记者何怡)一番曲折之后,工商银行存量房贷优惠利率实施细则终于在昨日出台。
该行将于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比原定计划推后了9天。
记者从工商银行总行了解到,该行推出的存量房贷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
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工行对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该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为更好地引导客户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工行还针对因特殊原因而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
即工行的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在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客户,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
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行将取消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工行的房贷客户可向贷款经办行具体咨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
记者发现,工行昨日推出的存量房贷政策细则基本和1月份推出的相差无几,但增加了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的特别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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