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青海省卫生厅今年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给各医疗机构戴上了“金箍”,不允许在医疗服务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动作”。
这是记者2月8日了解到的。
据了解,全省医疗机构将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实行大中型医疗机构巡查制度和公立医院行政问责制。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和违反医德规范的处理办法以及医院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坚持实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公示制、医患沟通制等制度,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有效控制临床滥用抗生素现象。推广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暂时停用制度。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限价竞价采购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减少流通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等。(来源:西海都市报幼丽) (来源:青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