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霍红)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及监督工作计划起草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工作要点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会议听取、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拟于2009年2月26日举行,会期一天,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审议《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审议《沈阳市个体工商户条例废止案》、《沈阳市私营企业条例废止案》、《沈阳市劳动教养人员保外就医管理条例废止案》、《沈阳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废止案》;审议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草);人事任免事项。
赵长义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是今年人大工作的“纲”,主要任务已经基本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认真抓好研究落实,将计划做得更加细致,注重创新工作内容,不断深化工作形式,力求工作实实在在,富有成效。
要认真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要重点抓好正式立法项目,注重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探索法规起草的多元化模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倾听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立法质量;要和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解决立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要抓紧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出席全国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力求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有分量、有创新、有价值的议案和建议,向国家争取对老工业基地振兴更多的支持和关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权、徐璐、连加诚、温贵纯、宋铁瑜,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副市级调研员孙忠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