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0日电(记者刘晓莉)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久前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规定,广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失业率、长期失业者比例和失业平均周期等情况,确立本地失业预警线,制定应急预案,有效调节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行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联网、信息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多元投入机制,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年满16周岁以上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劳动预备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子女就读职业院校的,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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