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拉格2月18日电 (记者孙希有)捷克众议院经过两天的激烈辩论,18日以多数票通过了欧盟《里斯本条约》。
根据捷克法律规定,《里斯本条约》还需得到捷克参议院的批准和总统签署方可生效。
捷克宪法法院去年11月26日裁决《里斯本条约》不违背捷克宪法,为捷克议会讨论《里斯本条约》扫清了法律障碍。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2007年12月在里斯本正式签署了《里斯本条约》,期望能够尽快完成各国批准程序,从而使条约在2009年年初生效。但爱尔兰在2008年6月12日的全民公决中否决了《里斯本条约》,使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再遭重挫。
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除爱尔兰和捷克外,尚未批准《里斯本条约》的国家还有波兰。波兰参众两院去年4月初分别投票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但条约还需要总统的最终签署才能正式通过。原计划于去年7月签署条约的波总统卡钦斯基表示,由于在爱尔兰全民公决中遭到否决,他暂时不签署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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