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江苏省某地近期对全面达小康情况进行了随机电话民意调查,要求受访群众按照事先发放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不少中小学还专门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
理应严肃的民意调查怎么就变了味呢?
伪造“民意”有违民意调查初衷 记者在午餐时间来到某高校食堂,就此事件随机采访了几名同学:“发标准答案进行民意调查的事情你们了解吗?”
“这事儿我在网上看到了,媒体和网民都发表了评论。
搞民意调查之前透露调查问题和标准答案,这样的民意调查还怎么反映老百姓的真实意思?”一位大三的女生如是说。而一位男生的说法似乎更尖锐一些,“现在是信息时代了,这样愚弄民众肯定是要露馅的。”
有评论指出,民意调查作为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对民意进行收集、研究与分析的一种专业行为,必须具备科学性,才能保证其调查结论的公信力。而江苏某地的“民意调查”本身缺乏客观性和真实性,毫无科学性可言,其调查结论自然就没有公信力。既不能提供决策依据,也没有真正实现人民群众的权利,有违民意调查的初衷。
因不中立不规范公信力遭质疑 曾有人对民意调查表示不相信的原因进行调查,问卷设计不客观、调查单位不中立、受访者回答不真实、调查动机有问题成为四个主要原因。而对江苏某地的民意调查网友们认为至少存在两个问题:受访者回答不真实、问卷设计不客观。
据了解,虽然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设立了民意调查机构,但这些调查机构多设在统计部门,而非官方的民意调查机构以一些科研单位为主,真正商业意义上的民意调查机构寥寥无几。
官方民意调查机构的优势在于拥有充分的物质资源和组织资源,并具备与生俱来的理论上的权威性。但是由于这些民意调查机构和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常常会对其中立性产生质疑,其公信力便打了折扣。现实中出现的伪造调查结果的事情,也证实了这种怀疑并非空穴来风。
而一些民意调查的不规范也成为其公信力遭质疑的另一重要原因。曾有网友恶搞,预设了一个民意调查模式———调查结果只有三种答案:极度满意、很满意和满意。民意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一种,具有自身的调查规范,对调查范围、广度、代表性及调查问卷的设计都有严格的要求。而不规范民意调查的调查结论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民意调查亟需法规规范成共识 记者试着在一个论坛上就江苏某地民意调查造假事件对民意调查的公信力进行了“民意调查”。热心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这种伪造"民意"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我国应设立一些非官方的民意调查机构;无论民意调查的结果是否和相关部门的倾向或意图一致,其实都是提供了重要信息,发挥民意调查的积极作用很有必要,关键是要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调查制度。”
综合网友的意见,归结到一点就是规范民意调查,形成科学的民意调查制度。
据了解,在一些民意调查比较先进的国家,政府虽然也有自己的民意调查机构,但更多的是独立于政府的商业调查公司。政府会委托信誉好的商业调查公司进行民意调查,既可以避嫌,又能更好地了解民意。而商业调查公司为维护其商业信誉就必须维护其调查结论的真实性、客观性。这些国家的民意调查制度运行良好。完善我国的民意调查制度,不妨借鉴此做法。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立法,需要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