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田福强路美晨苑小区的韩女士从去年5月到现在,一直为一件事感到恼火——
楼上住户不文明 频频扔下安全套
律师:此行为侵犯了韩女士生活安宁权和住宅使用权,可将2楼以上所有住户告上法庭并通过DNA鉴定确定肇事者
本报记者 谷少传
从去年5月以来,家住福田区福强路美晨苑小区的韩女士就为一件事恼火:她家一楼漂亮的小花园频频遭受高空抛物困扰,而且高空抛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令人作呕的已经使用过的安全套,其中最夸张的是去年五一假期全家出去旅游回来后,发现小花园里竟然有10多个安全套,有的还带血。
昨天上午,韩女士在自家小花园里再次发现了一只安全套,而且外面还用纸巾包着,她再也无法忍受,向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在谴责楼上住户乱扔安全套的同时,希望管理处加强管理,不要让此类事件再发生。
住户:楼上频扔安全套不堪忍受
“太过分了,也太让人恶心了,从去年5月到现在,我家小花园发现楼上扔下的安全套已经有五、六次了,你说能不让人气愤吗?”昨日上午,读者韩女士在电话中这样告诉记者。
据韩女士介绍,她住在福田区福强路美晨苑小区美广阁一楼,而且还带有一个小花园,平时她把小花园用花草装点得很漂亮,成了家人休闲的好地方。然而,去年五一假期,她们一家人外出旅游回来,打开小花园的门一看,他们惊呆了,花园里竟然散落着10多个用过的安全套,有的用纸巾包着,有的还挂在花枝上,韩小姐看了差点吐了出来。
“这是楼上哪家缺德住户扔下来的?”韩女士气愤地想,她想到楼上一家家问,但想到这种事情自己去问人家也不好,于是就打电话给管理处,希望管理处到楼上警告一下。果然,管理处警告以后,一段时间没有在小花园发现安全套了。可好景不长,从去年国庆到现在,韩女士又陆续发现有安全套扔到自家小花园,还有的带着血。
昨天上午,当韩女士再次打开小花园的门时,她又看到一只安全套扔在小花园的草丛中,这种事情让她再也不能忍受。她说她住的那栋楼一共才8、9户人家,目标并不太大,可为什么管理处屡次警告后依然无效呢?如果再次发现这种行为,她准备报警处理。
管理处:目标太难发现只能提醒
面对楼上住户扔安全套的行为,美晨苑小区管理处也显得很无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目标太难发现,他们只能对住户进行提醒。
据介绍,在接到韩小姐的投诉后,管理处立即派保安到楼上提醒住户注意,保安拿着安全套上了楼,然后一家一家敲门问是谁扔的。可保安一直问到顶楼,也没有一户人家承认是自己扔的。
管理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在敲门询问谁家扔的时还遭到不少业主白眼,有次敲开一个三口之家的门时,开门的夫妻连门也不让他进,说一大早太晦气,而且孩子在家,会影响到孩子。在他问了一大圈后,没有人承认扔这个东西。他说,虽然找不到扔安全套的人,但他这样拿着安全套到处问,最起码能起到提醒作用,相信以后就不会有人再扔这个东西了。可没有想到,提醒一点作用也没有起到。
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行为确实很难抓到现形,必须在把安全套扔出窗口的一刹那发现才是铁证,否则没有住户会承认,而小区的摄像头是固定方位,不是广角镜头,因而也找不到相关证据,只能在提醒的同时加强巡逻,抓到现形也只能靠运气。
律师:此行为侵犯了生活安宁权
对于韩女士遇到的这个困惑,记者咨询了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来瑞磊,他认为,楼上住户的这种行为侵犯了韩女士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楼上的住户侵犯了韩女士的生活安宁权和住宅使用权,如果找不到具体扔东西的人,韩女士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住户告上法庭,请求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
来律师介绍说,当韩女士将楼上所有住户告上法庭后,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楼上的住户可以向法庭出示自己没有扔安全套的证据。由于安全套很特殊,楼上居民其实完全可以通过DNA鉴定来确定谁是“肇事者”。“居民如果不做这个鉴定,也能提供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安全套不是自己扔的,那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种乱扔安全套的行为,记者也咨询了派出所民警。民警表示,这种事情不在立案范畴,他们也没有办法去调查处理。民警告诉记者,如果因高空抛物引起了人身伤害,那他们肯定要去调查处理,但对于一些居民扔下什么纸屑、果皮等,它们未造成人体损害。民警说,虽然他们不能去处理,但如果韩女土知道是谁扔的,他们可以上门去做这位住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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