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京记者 王小波
自揭继教市场内幕的“深喉”张家麟昨日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状,将与他有合作协议的北京大学告上法庭,法院尚未明确表示是否受理此案。
张家麟是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的合作方———“北京大学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项目负责人。
2007年,张家麟和北京大学培训中心签订了《关于举办“北京大学变革管理与领导潜能开发高级研修班”的合作协议》,但随后双方在办班过程中发生冲突。张家麟认为,北大培训中心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约定,只是盖章收钱。(详见本报2月10报道《名校深陷培训门,大学的翅膀在哪里?》)
“我起诉自己深爱的北京大学,绝对不是要借此炒作自己的名声,因为我根本不需要这种名声,我起诉北京大学,作为名校的特聘教授,而且是合作方,必须面临全面封杀。我希望我国继续教育能够在阳光下公开,找出符合市场化的规范。”张家麟在昨日发表的声明中说。
代理此案的律师邬宏威正是于博诉清华大学继教中心的律师。邬宏威说,在接到张家麟的委托后,他于昨日下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但是“法院并没有给出立案与否的明确答复,只是说要研究一下”。张家麟要求北京大学培训中心在扣除正常的开支外,向他返还学员的学费47万余元。张家麟还表示,如果此次胜诉,他将捐出一半胜诉款项,作为改革继续教育或希望小学建设费用。另外,他还将针对北京大学培训中心涉嫌逃漏税的事件作追诉。
记者昨日致电北大培训中心主任张玫玫,张玫玫称她还不了解张家麟起诉北大一事。
张玫玫说,在与张家麟的合作中,北大完全是按教育法和北大相关规定来履行,“如果说我们有错误的话,那就是选择合作伙伴选错了,不了解他(张家麟)的目的和动机,现在他赔钱了,所以来这么折腾。”
“与北大培训中心合作的许多公司都是有实力、人脉和社会资源的,张家麟作为一个与北大有合作的授课老师,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是他主动要求跟我们合作办班的,他说自己"像农民种地一样授课太辛苦了",碍于人情和面子,我们只好勉强接受他办班的要求。后来,他招生没达到人数,他最早提供的课程内容方案几乎都是自己在讲课,我们要求他把自己的课程减下来,因为个人的知识结构是不完整的,后来他自己找借口挑起事端,并把责任转嫁给我们。”
“作为北大的员工,我要维护北大的利益,北大又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代表了国家利益。现在张家麟提出无理要求,我们当然不能把这个利益转让给他。”
“我们有时还发现他打着北大的旗号外出讲课,两头索要讲课费。网上有人骂他,他怀疑是我们干的,以他这样的个性,以及他以前那些复杂的经历,怎么能栽赃我们呢?”张玫玫说。
张玫玫还表示,北大培训中心给老师的课酬都是税后费用,不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至于张家麟提到的每次课酬都分批打入,为何不能提供完税证明,张玫玫说完税证明不提供给个人。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