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鸣岐通讯员孙晓滢)昨天,从天津邮政部门获悉,根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安排,自今年2月26日起,在前期开通台湾邮政汇入大陆邮政电子汇款业务的基础上,将开通大陆邮政汇往台湾邮政的电子汇款业务,即全面双向开通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
据介绍,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以美元结算,市民持美元现钞向台湾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持外币储蓄账户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50000美元。汇款手续费按照汇款本金的0.8%折合成人民币收取,最低20元,最高200元,同时每笔另收70元电讯费。
台湾用户向大陆汇入汇款,收款人在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开立外币储蓄账户的汇入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无最高限额限制;其他方式的汇入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金额均为10000美元。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兑付汇款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台湾邮政仅接受大陆邮政部门受理的入账汇款,即汇款汇入台湾邮政收款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目前,天津邮政所属的民园、解放北路、鞍山道、大直沽、东楼、佟楼、体院北、陈塘庄、三马路、科贸街、黄河道、东马路、芥园道、红星路、丁字沽等51家邮电局可以办理此项业务。市民如需了解办理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的具体情况,可以到营业网点咨询或拨打邮政热线1118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