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嚞慧:陈水扁卸任前 财富累积逾18亿
台海网2月27日讯 特侦组检察官林嚞慧针对扁律师全盘否认特侦组所掌握的供述及非供述证据后,昨日一一驳斥,强调国外银行英文资料全透过正式司法互助,辩方应详阅资料,不应耗时勘验、质疑;同时,扁案九名被告均当庭认罪,连吴淑珍也坦承洗钱,并在南港案收取二百廿万美金,检方绝无不当取供或出自于非自由意志下供述。
据台媒报道,林嚞慧说,陈水扁在八年“总统”任期,薪水约四、五千万元,他坦承除了薪水及房租收入外,没有其它合法收入,且全交由信托。但扁在卸任前财富累积超过十八亿,并在二零零二年后,扁家人借用亲友人头帐户,将钱汇往海外藏放,如今辩称“国务机要费”用在公务,岂能相信。
林嚞慧指出,国外银行的英文资料,都是透过“法务部”正式的司法互助管道取得,请新加坡检察机关向法院声请令状后,向各银行调阅资料,因属侦查秘密,无法请外交机关认证,绝对具有证据能力。
林嚞慧指出,扁律所质疑侦讯光碟有影无声部分,合议庭已证明是软体问题,至于陈镇慧在去年十月一日的侦讯光碟,因她当时情绪不稳定,在检察官尚未启动侦讯前,由同为基督教长老会信徒的检察事务官协助,透过宗教祷告方式安抚她的情绪,且当时辩护律师洪伟胜在场,如今竟张冠李戴、移花接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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