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杨之辉) |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萍 (摄影:杨之辉) |
云南公开“躲猫猫”事件真相 处理相关责任人
云南网讯 (记者杨之辉) 2月27日下午17时,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云南省检察机关与云南省公安厅就云南籍男子李荞明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死亡一事进行通报。
李荞明系因"牢头狱霸"殴打受伤致死
据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介绍,经检查机关侦查,查明李荞明是因"牢头狱霸"殴打时,头部撞墙致受伤、死亡。
2009年1月28目,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等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
2月8日17时许,张涛、普华永等人又以玩游戏为名,用布条将李荞明眼睛蒙上,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李荞明被普华永猛击头部一拳,致其头部撞击墙面后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荞明于2月12日死亡。
刘小凯表示,该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检祭院、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依法查清案件事实。我省检察机关在案发次日就迅速介入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及时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出重要批示,并派员赶赴昆明指导办案。在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案件事买已基本查清。通过法医学专家对尸体进行检验并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证实李荞明系多次钝性外力打击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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