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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昨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躲猫猫"事件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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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何没查清就发布消息?答:主要想向媒体及时通报
记者:今天发布的事件结果可以说是颠覆性的,先前的结论是怎么做出的?现在的结论突破点又在哪里?
检察机关发言人:事件发生后,昆明市检察院当天下午就安排监管干部到看守所调查,当时看守所已经把李送医院抢救。二天,昆明市检察院、晋宁县检察院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由于看守所内与李荞明关押在一起的人搞了串供、订立了攻守同盟,使我们的案件在调查、侦查方面产生了很大情况。
为及时向媒体报道,当时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犯罪嫌疑人有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情况下,向媒体作了报道。我们今天发布的信息,就是通过全面调查、了解、取证得到的真实情况。
问:调查结束了吗?答:暂时告一段落
记者:请问事件到此调查已经结束?检方、警方将如何防范云南其他看守所出现类似的问题?
检察机关发言人:李荞明在看守所被殴打致死这个案件的调查,已经暂时告一段落,根据法律规定,案件正式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同时,对晋宁县看守所监管不力中存在的问题,还在调查。看守所个别干警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记者:李荞明被多次殴打,是不是经常发生,监管人员在哪里?他们是否知情?其他看守所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
检察机关发言人: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晋宁看守所在李荞明关押的监室,确实发生多次殴打新进人员的情况的犯罪行为。渎职、失职的行为是存在的,检察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问:本案此前为何讳莫如深?
答:办案时遇到阻力
记者:有关部门此前对本案讳莫如深,现在又积极公开,为什么其间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检察机关发言人:1月28日出现情况,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就介入调查,但由于案件存在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问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其次是办案确实需要相应的时间。
李荞明死亡后,市检察院法医就及时对李的尸表、尸体进行检验和鉴定,所以必须要有这么长的时间。
记者:你说在调查中遇到一些阻力,除了串供外,还遇到什么阻力?公安机关、看守所方面是否带来了阻力?检察机关发言人:案件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调查、侦查阶段,双方积极配合,都希望尽快把事实真相查清。阻力主要来自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问题。
问:能否公布监控录像?
答:看守所监控录像损坏半年未修
记者:关于监控录像的问题,能不能向公众公布、公开?
公安机关发言人: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已经发现看守所存在监控设施损坏达半年没进行修复的情况。监控损坏的情况提出来,半年都没解决。所以在责任追究里面,才明确领导的管理方面是存在问题的,因此从这方面给予处理。我们也提出来,除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以外,如果在案件进展中发现渎职线索的、有犯罪嫌疑的,绝不姑息迁就。
问:是否启动国家赔偿?
答:公安机关要承担责任
记者:对于李荞明的死亡,已经明确看守所有责任,是否会启动国家赔偿?公安机关发言人:李荞明在监管场所被人殴打致死,看守所和公安机关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将以积极的态度和家属进行协商,尽快解决善后问题。
问:如何防范类似事件发生?
答:开展严打“牢头狱霸”活动
记者:通过这次对案件的调查,是不是现行的看守所存在一些问题?产生渎职的原因,将来如何防范?公安机关发言人:牢头狱霸历来是公安监管场所严厉打击的重点,从这个案件暴露的情况来看,在晋宁看守所确实存在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的牢头狱霸。对监管场所存在的牢头狱霸问题,公安机关的态度非常明确,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做大成势、形成气候。
(都市时报供稿)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