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获高票通过
我国将统一食品国标
食品添加剂实行许可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月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就食品安全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针对“九龙不治水”的说法,信春鹰表示,现在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并且要依法承担责任方面,做了非常重要的规定。首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同时,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还规定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针对在此之前我国食品管理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标准,比如有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各个部门都分头制定自己相关标准这一问题,信春鹰表示,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都统一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对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管理是非常有利的。”
三聚氰胺、OMP……针对这些近日被媒体频繁曝光的字眼,信春鹰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经过许可的,不可以作为添加剂来添加。食品安全法规定,申请许可首先要经过风险评估。同时,又进一步规定,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而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针对最近社会上比较关注OMP事件,信春鹰表示:“现在有一个说法是OMP对人体无害,但是即使无害,按照规定,首先要经过安全性评估,证明对身体无害,列入食品添加剂名录,才能作为添加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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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修正案
“人肉搜索”入法需研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
对于惩治网络“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加了相关条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有记者提出“人肉搜索是不是要入罪”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肉搜索”是不是要入罪是一个社会很关注的问题。
郎胜表示:“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至于‘人肉搜索’的概念涉及到它的界限如何确定,这些都还是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的问题。”
此外,刑法明确规定,我国严惩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增加规定,严惩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相关条款规定,逃避缴纳税款在一定条件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相关条款,明确提出,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0年有期徒刑;
新增了单位犯洗钱罪的规定;
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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