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4日电 (梁德学、黄勇)据贵阳市人大法制委介绍,贵阳市将于今年10月颁布全国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该条例目前已被纳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
据介绍,《条例》将通过立法程序,把促进贵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纳入到法制轨道,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进而成为贵阳市各级机关、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共同遵守和奉行的行为准则。
贵阳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贵阳是全国首个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城市,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一切都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为集思广益,贵阳市人大法制委日前已向全社会发布有奖征集意见公告。
此外,为保证《条例》制定顺利进行,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将组建6个调研组,就各部门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承担的主要任务,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分解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并提出初步方案。
按照工作目标,《条例》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初稿,8月下旬提交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将于10月下旬报贵州省人大批准后正式颁布。
贵阳是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近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斐然。贵阳市委书记李军曾表示,和别人比GDP并不明智,必须扬长避短,走比较优势的路子,而生态优势正是贵阳利用比较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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