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荞明非正常死亡案”续 晋宁公安局赔李荞明家35万
3月3日,受害人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在接受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就李荞明善后赔偿问题,他家与晋宁县公安局达成一致意见,晋宁县公安局一次性赔偿他家35万元。
李德发介绍说,3月1日,晋宁县公安局工作组来到他家就善后问题进行协商,由于之前他家对晋宁县公安部门提出一次性赔偿40万元人民币,最终双方协商决定由晋宁县公安局一次性支付给他家现金35万元作赔偿。另外,公安部门还支付了李荞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和殡仪馆的火化费等其他费用近5万元。“我们对这个处理结果感到满意,能够面对现实,并接受工作组的善后补偿意见。”李德发说。
李德发说,李荞明的遗体在殡仪馆火化后运回家乡,按当地风俗已经安葬了,他希望儿子能够安心走好。由于李荞明的离去,家里少了一个顶梁柱,李德发不打算再让二儿子李荞林出去打工,而是留在家里帮他种田地。
对于网民和媒体一直以来对李荞明案的关注和报道,李德发表示了感谢,“感谢上级领导和网友、媒体,要是没有你们,这个事情不会处理得这么快。”通讯员 李铎业 记者 李继升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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