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总工会将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合同维护女工权益
“不裁少裁女工”写入集体合同
记者 张坚栋 柴叶 通讯员 邱春波
本报烟台3月5日讯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烟台市总工会女工委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烟台市总工会将代表女职工与企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不裁减或者少裁减女职工明确写入集体合同中,成为工会今年为女性维权的主要方面。
会上,烟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月良介绍说,金融危机情况下,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较男职工更不稳定,今年,工会的工作重点就是要维护女职工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参与并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建设,小型、分散、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的重点领域,签订工作由企业向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拓展。今年,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预计在95%以上。同时,把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女职工纳入维权的范围,关注她们的劳动安全和基本经济权利的实现。要建立女职工法律援助快速反应机制,坚决杜绝金融危机影响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
烟台市总工会女性职工维权方面的负责人沙淑春讲到,基层工会要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着力解决涉及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突出问题。将不裁或少裁减女职工、女职工“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保护、从事劳动范围、禁止性别歧视、确保“三期”女职工不被裁减作为重点内容,明确写入女职工专项合同。为了督促企业履行女性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将女职工专项合同履约率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和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如果企业有违约行为,工会还将帮助女性职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她提到,在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时,职代会中女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要相适应,并坚持把涉及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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