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解决就业歧视最终要靠社会政策的调整
2009年3月7日14时30分,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5位大学校长代表在大会新闻中心就教育公平问题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厦门卫视记者]我是厦门卫视的记者,我想帮台湾学生问一个问题。
现在有大量台湾籍的学生在祖国大陆就学,毕业后也想留在大陆工作,但是受到户籍政策的影响,导致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有一些困难,不知道五位代表有什么建议?顺着刚才周校长的话问一个问题,您说到应该养成一个好的就业观念,但是现在大学生可能在大学中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好的就业观念。想请问五位代表,他们在大学中应该学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我谈谈我的看法。学生上大学,从目的性上来说,我把它大致分为三类。一类叫为理想而上学,这样的学生是有远大思想的。另一类可能是为职业而上学,从一读书开始,目的就是寻求一个好的职业。第三类,我把他们归于其他的动因,可能有的是为了父母,有的是随波逐流,大家都上学所以就上学。
这样就有一个问题,抱着理想的大学生,理想和现实之间可能有时候会发生冲突。理想也许是不变的,但是现实经常发生变化,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建议我们有理想的同学,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自己的理想,当就业遇到困难的时候怎么办?先就业,再择业,再创业,经过这么三个阶段,最后创业实现的时候就是你理想实现的时候。这是我的一个看法。
刚才记者提出了台湾同胞在大陆大学毕业之后想就业可能会遇到困难的问题,这样的困难在法律上有人称之为“就业歧视”。我个人认为,就业歧视的问题要解决,最终还是要靠社会政策的调整,他们在就业的时候和大陆毕业的学生比较起来可能有某些劣势,法律上有一个观点,当某些人处在劣势地位的时候,对劣势最好的帮助,就是对他进行权利上的倾斜,所以要通过调整社会政策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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