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3月8日电(记者邓建胜)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省“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又有丰城、高安、广丰等21个县(市)列入“省管县”试点。至此,江西省所有80个县(市)全部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据介绍,为缓解县市财政困难状况,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江西通过改革财政体制,创新发展动力,加大了对县(市、区)财力性补助,财力分配进一步向县(市、区)倾斜。在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江西省选择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2007年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将38个转移支付县(市)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据了解,实行省财政直管后,县级财政整体状况有所好转,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在做大做强县级财政“蛋糕”的同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还大大提高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各项民生政策的实施得到保障。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将减少中间环节,为县域经济的发展留足后劲,拿出更多的钱解决百姓民生问题,使得百姓获得更多实惠。”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江西省将继续加大对县级财政的支持和指导力度,财政收支划分范围暂不调整,各类补助、资金调拨、各项债务等由省财政与县(市)直接办理。与此同时,江西省要求,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设区市对县的支持不变,设区市将继续履行对试点县(市)的帮助、指导、监督职责,按规定设区市本级对所属试点县市的各项配套资金,将继续落实、配套到位,设区市原给试点县市的各项补助,将继续由设区市安排给试点县市,补助数额原则上应在2008年的基础上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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