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造一颗原子弹的钱研制鉴宝机?
瑞典哥德堡西方古董公司董事长Bjoru.Gremner曾说,他到中国并非为买真货,而是为了见识国人的作假水平以防在国外买到赝品。
与盗墓业的繁荣成正比的是文物造假业,高仿文物连专家都能骗过去。
造假者的招数是:高端电脑软件+分析天平+无痕迹做旧设备,完全按照出土文物的科学检测数据为标准进行操作。吴树参观过一家景德镇陶瓷厂,那里活像一个陶瓷科研单位,甚至为了精确,放弃了廉价的煤烧、气烧,出一窑瓷器最少消耗4卡车松柴,耗时22小时。烧出的产品与元明清三朝景德镇官窑烧出的瓷器无异,国宝级文物专家沉默了。
高水旺,洛阳北邙山南石山村人。1994年,这位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号的河南人用自己烧制的上百件北魏陶俑忽悠了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的专家。专家们发现,启动国家资金“拯救”的北魏陶俑在各个文物市场越卖越多,越卖越便宜,直到追到高水旺本人,专家们在现场看其烧制,带回去经仪器检测后,傻眼了。
实验证明,经过X射线照射的陶瓷,一秒钟可以使釉面老化程度提高200年。于是,农民们为瞒过仪器检测关,就带高仿品的“唐三彩”坐飞机。这个秘密被发现,是因为2005年一尊打算运到欧洲的“唐三彩”在热释光照射下居然有“3000年”的历史。
而碳14测定法对年代近的物品有很大误差,元明清三代的文物没法用。
吴树认为,专家也靠不住。
“爱名誉的,真的是假的,假的也是假的;爱利益的,假的是真的,真的也是真的。”
部分文物鉴定专家兼职于各个鉴定公司的,开文物鉴定单是付费的。真的钱多,假的钱少。每件文物鉴定单或按销售价格提成,或单独开。吴树见过的一张单子大约3000元。
即便同一件文物,在不同的专家手下也可能得出相反的鉴定结果。“如果文物售出后,买家气急败坏找你,说另一个专家说这个是假的,到处散布你的坏话,这怎么办?”
“解决文物鉴定技术瓶颈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花点精力,把文物按登记、成分等细则制成数据库,然后用造一颗原子弹的钱研制一种专门的文物分析仪,每个海关配一台,总比肉眼凡胎来得强。”
“这个应该比研制卫星容易吧?”
立法开放文物市场是正道?
中国文物部门曾有过“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黄金年代”。
文革期间,吴树被下放到县里的文物部门工作。70年代,他们以2元/件,外加一张奖状的代价奖励上交西晋鸡头罐(据说现在这种罐子的价格被炒到了80万)的老百姓,“那会儿留着这些东西没有任何用处。”
恰恰是“没有用”、“破四旧”,为中国文物保护史平添了一个“黑暗年代”。
如今,文物古迹的历史、经济价值重新受到重视,但新的烦恼又接踵而至。
中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中,对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限定远远大于团体、私人可以合法持有的范围。
个人能够合法持有的文物有:依法继承或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可以相互交换或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它合法方式。
民间财富随国家经济发展日渐丰厚,在文物收藏领域,国家与个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几率也随之增大。
吴树认为,“奖状”现在是不适用的。“国家应该提高文物奖励政策的标准。否则,‘洪水’需要出处,不对等的利益分配只会导致文物继续大量外流。”
他建议,严格区分一级、二级、三级文物,部分开放文物市场,像香港那样,完善相关法律,培育成型文物市场,这可以消化掉很大一部分本来会走私出境的文物。
目前,全国类似北京潘家园这样的文物古玩市场都在经历“法的尴尬”。
“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假,潘家园没了;按《文物保护法》打真,潘家园也没了。”
《拍卖法》也应当进行修正。吴树于2006年参与了北京某拍卖公司收假拍假的闹剧,作为卖方居然也能参与拍品竞价,由此哄抬价位,最终因作弊不当导致自己买下了拍品,但不用付费,也不用付税。拍卖会生产了一大堆几百万、上千万的拍卖数字,几乎所有拍品都是卖主拍下的。赚钱的只有拍卖公司,收了卖方前期的“宣传费”、“图录费”上千万。
“他们不一定是好东西就收,也可能是炒作自己的东西。所以,真正的好东西都是在国外拍,这也促使了中国精品文物进一步流向国外。”
中国的“夺宝奇兵”在哪里?
吴树正在写作的第二本关于中国文物搜藏黑幕的书中,他宁可把中国富豪们比作“夺宝奇兵”,但与浪漫主义不搭边。
玩神秘,他不愿多谈对圆明园兽首拍卖的态度。
也许“印第安纳.琼斯博士”就在基层。他呼吁国家加强对文物保护的投入,提高基层文物部门待遇,实行奖励机制;强化文物部门业务素质培训,对造假者进行法律制裁。
和很多文物界人士一样,吴树认同一个观点:对文物价值的考量应以历史文化优先,不要单纯鼓吹其经济价值,尤其在媒体上。
至少,“印第安纳.琼斯博士”就从来没说过某一件宝物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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