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2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第二场网络访谈,四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如何加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与人民网在内的十家网络媒体网友在线交流。这四位全国人大代表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海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黎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
网友“新华人”: 请问罗代表,立法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一部高质量的法律,必须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重视听取不同意见。请问目前贵省采取怎样有效的途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罗黎明: 我们现在了解一下一部法律,从它的酝酿到颁布实施的几个阶段。我认为应该是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酝酿、筛选、确定立项。我们知道,现在随着我们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地推进,各有关领域要求立法都非常多,我们就按照我们国家制定的2010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对能够起到支架作用的,而且是条件成熟的,符合立法基本要素条件的,才从中筛选出若干个要求立法的项目中确定立项。
第二个阶段,确定下来以后,进入到深入调查研究,充分的论证。就像刚才他们所谈到的听证会、座谈会等等,多渠道、多形式的论证。
第三个阶段,遵宪合规,起草文稿。按照宪法的要求,理顺与上位法的关系,才能起草文稿。
第四个阶段,社会公示,多方求证。文稿出来以后挂在网上,或者在党报上,其他报刊上公布,然后多方征求意见。
第五个阶段,几上几下,认真审议。再经过省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一般来说,都要两次审议到三次审议,有的甚至要五次审议。这就是几上几下的审议。
第六个阶段,审议完以后通过了,就是颁布实施。这部法律通过审议出来了,要进行大规模的宣传,使广大的人民群众都了解这部法律,贯彻实施。
第七个阶段,当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到一定的时间以后,再回头进行立法后的评估、修正。这部法律颁布下去以后,执法的情况如何,有什么问题,有没有违法的,有没有不执法的,或者有法不依的等等这些情况,人大常委会就要进行执法检查。
法律从酝酿到颁布实施的七个阶段当中,这里面形成了我们必须采取这样的一些措施、渠道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一,要建立专家、行政官员、群众有序参与的论证机制,达到四个统一。以民主立法来促进科学立法,我们所谓“四个统一”,就是要把这部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的目的统一起来。第二,要使这部法律和上位法统一起来。第三,专家、群众和部门的认识统一起来。第四,这部法律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要统一起来,利益与职责要统一起来。通过这几个统一,它不是一个会议,也更不是一个新闻发布会就能解决的,要通过反反复复地征求意见,广泛地听取意见。第二,协调关系,处理好权力与利益、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这个问题我上面已经谈到了。第三,通过召开听证会,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上公布草案,征求群众对这部法律的意见,使人民群众能够有序地参加这部法律的制定与修订中来。这样既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我们的立法工作,同时也有利于我们集思广益,让不同利益的群体,都有一种畅通的利益表达的机制,做到广开言路,从源头上把好这部法律的立法关。第四,模拟诉讼,公堂辩论,印证权责,逐级完善。当这部法律,文稿基本确定以后,就要模拟一个诉讼的案件。
去年我们广西人大就做了这么一个模拟诉讼,我们在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草案的时候,在广西大学法律学院开展了一场旅游案件纠纷的诉讼。审判长、被告人、原告以及律师辩护和起诉人,都是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我想给他们这样模拟,我们在旁边听。因为他们是从事理论专业的研究,而且他们还没有进入社会,可以说还比较纯正,还没有别的各个方面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无论从模拟的审判长,到原告、被告、起诉人,乃至到律师,都给我们拓宽了思路,而且也印证了我们的一些模糊概念和观点,我认为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这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探索。第五,我上面已经提到了,必须进行立法后的评估。
我们大家知道,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永恒不变的,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人们道德思想观念水准的变化,与时俱进。我们必须要经过法律途径,或者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有一个什么样的问题,也是经过法律的评估,弥补这部法律当时制定的时候,在质量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我想我们通过这些渠道广泛地听取意见,我们国家乃至我们广西的地方立法工作一定能够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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