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0553件,审结7725件,同比分别上升29.53%和24.20%;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0711275件,审结、执结983935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11.17%。
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涉外及海事海商等案件1136430件,标的额4773.1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24%和13.18%。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1674件,同比上升13.48%。
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等涉农案件232615件,标的额45.2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5.81%和29.04%。
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768130件,判处罪犯100730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159020人。
全国各级法院去年执结案件2225419件,执结标的额同比上升33.31%。
各级法院经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
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
全国共有5568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05412件,参与审理案件数量上升34.0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41%,生效裁判改判率为0.19%。
2008年亮点 ◎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努力为落实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司法保障。
努力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努力为自主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努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积极参与奥运安保工作。
努力推进内地与港澳地区、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司法合作。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高度重视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
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问题。
高度重视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高度重视推进司法便民工作。
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
更加注重完善司法公开制度。
更加注重规范法官裁量权。
更加注重加强司法管理。
◎坚持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及各方面监督。
2009年工作 ◎着力服务大局,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网络犯罪以及集资诈骗等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着力保障民生,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优化审判和执行职权配置,规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的范围和程序,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公正、执行高效。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要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