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士伙同父亲劫杀煤老板
抢劫了15万元和一部车;父亲昨推脱责任,不承认参与杀人
杨野
本报讯 (记者 杨野) 父子俩贪财,合谋抢劫杀害了煤矿老板,抢劫了15万元和一辆轿车。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儿子竟然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案发前还在准备参加司法考试。
宜昌煤老板一再上当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时,陈国民曾经以出售德国马克为由,骗走了煤矿老板黄某3万元。
去年2月初,父子俩共谋对黄某进行抢劫,陈兴又约了高中同学参加。随后,陈国民给黄某打电话,称手上有国民党时期留下的美元,可以低价转让。这次,黄某再次上当。2月17日,黄某开着自己的尼桑天籁轿车,带着15万现金专程从宜昌来到重庆。
按事先约定,当晚,黄某进入沙区陈兴的租赁房内交易,三人立即将黄某捆绑起来,抢走了15万元现金。陈国民还将黄某的天籁车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罗某。随后,陈国民再次回到租赁屋,分赃后,丢下一句“干利索点”,就离开了。
儿子有法学学士学位
当晚12时许,陈兴与同学将黄某杀害,并碎尸后抛入长江。去年5月案后,三人和收购赃车者被沙区警方抓获。检察一分院对三人提起公诉,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收赃罪。
昨日,陈兴接受法院调查时称,他是西北××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生,还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据介绍,陈兴在犯案前没有工作,正在家复习准备参加司法考试。
父亲不承认参与杀人
“我喊了他不要乱来的,不知道他会杀人。”昨日庭审,作为父亲的陈国民显得相当冷静,他辩称,并不知道儿子会杀人,他当时只是与儿子合谋抢劫。“他们杀人都是在我离开租赁房后发生的,我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公诉人驳斥称,三人在民警训问时,曾经供述合谋杀人抢劫。并且陈国民离开时叫儿子“干利索点”,就是对行凶的交待。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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