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老人晕倒 路人不敢相救》追踪————
老人晕倒路人你救不救?近2万人参加网站调查
八成网友选择不出手
律师:救人之前先大喊一声
社会学家:打120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本报讯(记者 袁健 郭亮)“老人晕倒路人不敢相救?”昨日,国内某门户网站针对本报3月11日报道的《老人晕倒 路人不敢相救》事件发起调查。
截止下午4点30分,跟帖留言多达3000多条,19119名网友参与了调查。愿意出手帮助的,仅占调查人群中的的11.57%,而不出手或会围观的却高达83.91%。
“不是我们没善心,不是我们不愿帮,不是我们想看悲剧;而是怕老人真出事,赖上自个怎么办?”一位ID名为离思的北京网友直言。
3000多条留言中,也不乏有表示要救人也要“自保”深圳一名网友表示,“我一则在地上画个标志,二则大叫,提醒他人做证,三是立即救人,不管怎样,救人要紧!”
网友留言:
河南省商丘市网友: 我想扶,但怕被告上法院!
北京市网友: 我有一次也是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报了案,可警察把我查了几遍,单位的人也都另眼看我,说我多事。人与人的关系到了这一步,还有何话可说?
广西南宁市网友: 我很迷茫,以后我的小孩子怎么教育,做好事还是不做好事?
陕西省西安市网友:部分老年人的素质还需提高。不过年轻人尽量要帮,你们也有老的时候。
山东省济南市网友: 不但老人病了,这个社会的许多人也病了,而且病得更重,比老人还危险。
社会学家
人与人中间还缺乏信任感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许斗斗教授说:“在我看来,这是因为社会还缺乏足够的诚信和信任感。”
他说,人人都有爱心,但爱心又被担心击溃。
“往大了说,这是因为社会价值观和体系没有完全建立,没有形成充满正义感的氛围,能够让人们去遵守社会价值规范。往小了说,就是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比方说那个老人,谁也不知道他起来会不会讹人,所以干脆谁都不上去。”许教授说,“我们每天在媒体上,一方面看到,助人为快乐之本,一方面看到各种骗局、各种警示。该怎么做才是对的?谁都不知道。这是需要媒体、学界认真考虑的问题。”
“如果是我当时在现场,我也会担心会否被人讹诈。打120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许教授说。
律师观点
救人之前先大喊一声
“我想起了彭宇案。”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的颜世锦律师说。
在他看来,因为类似彭宇案的事件,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再出现有人需要救助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先掂量掂量是否自己要负责任。
“道德上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法律上这是有风险的。救的好了,人家说声谢谢;救的不好,还要赔上自己。”颜律师说。
颜律师认为,这种风险来源于证据。“像彭宇案中,法院的一审判决里出现多次‘按常理推断’的字眼。就是因为这种纠纷常常缺乏证据,法律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到了这里,就没什么效果了。”
“救人前大喊一声,告诉其他的围观者,是老人自己摔倒的,我是好心去扶他的。”颜律师说,而且喊了也不一定保险。但是除了此举,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链接:
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一位老太在公交站等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说自己只是去扶了老太太。当时还有一名证人表示也看到了确实不是彭宇撞的。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
快报速评:无奈的选择
小时候,我学会唱的第一首歌就是《学习雷锋好榜样》,雷锋的故事家喻户晓,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只知道,如果有老人过马路需要搀扶,我们一定会抢着去。甚至,那时候的我,还因为没有找到做好事的机会而郁闷。
小时候的我们,总会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后来,我们慢慢长大,才发现,助人为乐,可能自己乐不起来,有时候还会被人骂“傻B”,甚至,做好事还有可能给自己惹来不小的麻烦。
我们“成熟”了,所以我们退缩,选择了观望,这是最“安全”的做法。这没什么不对,因为我们顾虑太多,我们害怕,怕老人在自己手里出什么意外,怕由此遭“讹诈”。
幸好还有学生童真尚存,他们没这么多顾虑,他们出手了。他们的冲动,让理智地围观的我们感到了脸红。
难道我们就没办法做好事了?有网友提出,“应该救人。同时注意保护自己,别被讹上。”
理智地救人,这是一个无奈的,但也是聪明的选择。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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