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中争议较大的改革措施重新修订,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医院门诊病人可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修改稿中还规定,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3月1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医药产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此同时,药价的持续增长已经成了普通百姓难以承受之重。据统计,药品费用增长率已经超过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率。报道中透露的新增零售药店和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两大新举措,剑指老百姓长期反映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医院既看病又卖药,“以药养医”的问题很突出,医药不分的后果是医院垄断着药品销售市场终端,药品销售价格成为医院利润的主要来源。新医改方案试图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这种利益格局。医药分开,国家不再对药品统一定价……市场经济的确能够消除垄断带来的种种弊端,然而对于具有特殊性的商品药品来说完全放入市场自由定价合适吗?药品是特殊商品,是生活必需品,关系到国计民生。在平时药品维系着普通百姓的身体健康,战争时期药品还是重要的战备物资,药品定价不仅要考虑普通居民的利益,同时也要给生产者和销售者一定的利润空间。药品价格管制问题也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烫手山芋”,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能找到一种非常有效的药品定价管理模式,能够彻底解决居民、医药厂商和销售商之间的矛盾。
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小毛病自己去药店买药就行,或者根据医生处方去买药。其实,这也不能彻底抑制医生寻租行为。医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医生明白治疗同一疾病可以使用不同的药物,但对于普通百姓,很难区分药品之间成分上的差别。由于不了解专业知识,即便一种疾病有多种药品可以治疗,也会非常相信医生的推荐,而不自作主张。这是导致药品定价制度中医生的寻租行为的根本原因。
病人也是消费者,和消费其他商品相比,他们更关注药品的疗效,关心安全性,考虑毒副作用的大小。受到专业知识的局限,他们更信赖医生的处方,所以尽管一种药品可能有许多替代品,但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各品牌药物之间是缺乏相对替代性的。根据经济学常识,替代品越少,价格弹性越小。那么除非对此在制度设计上有突破,比如药监部门对医生处方的监管。不然即便病人对买谁家的药有选择权,也摆脱不了医生处方的指挥棒。换句话说,在门诊拿药和去药店买药也是“换汤不换药”——医院也完全可以和药店联手对付病人嘛!
基本药品利润低,政府不统一定价了,也要保护药企,很多药品出厂时很便宜,可经过雁过拔毛式的经销商盘剥,药价就无形中抬高了。目前,虚高的药价大部分都被医疗机构截获占有利润,很多药企都难以生存,更别说研制新药了。药品人命关天,研发要更加慎重,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以至于大部分药品的研发费用高昂。完全靠市场,没有一些扶持政策,难说更多生产低利润的基本药品的厂家夭折,更没有研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导致我国制药行业一直低水平徘徊不前。
实现药品的市场定价固然不错。在现阶段我国用世界3%的卫生费用解决世界22%人口的健康问题的现实,政府也不能完全放弃对药品价格的直接控制,抑制药品价格上涨,政府定价还是起到很大作用的。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