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7日电(记者石志勇) 拒不执行城管执法决定,将可能被提交法院强制执行。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日前出台的《关于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暂行规定》,将成为解决城市管理中有法不依、暴力抗法问题的制度化措施。
根据《关于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暂行规定》,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2009年将对有法不依、拒不执行城管执法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相对人,全面实施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法院执行的工作机制。凡违反《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被查处后,拒不缴纳罚款、拒不补栽损毁树木;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被处罚累计达4次以上且拒不缴纳罚款;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排放的油烟、污水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被查处后,拒不缴纳罚款等行为都属于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与此同时,为确保这一新制度的公正和公平性,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执法案件,法院将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对程序不合法或存在瑕疵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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