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下属的旗舰企业,1997年公司发行的H股同时在香港和伦敦上市,2006年12月公司发行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五”普法期间,该公司除开展各项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外,着重加强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修订了《公司章程》,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以完善公司议事制度及披露制度,提高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依法治企规范运营水平。
该公司特别注重作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在依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要求,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规定的同时,主动通过报刊杂志、推介会或新闻发布会、路演及反路演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介绍宏观经济、行业发展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务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因发布的相关信息精确、真实、客观,相关预测合理、准确,受到投资者、分析员及市场关注,提高了公司乃至行业整体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获得《资产》杂志授予的中国最佳公司治理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