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24日电(记者刘翔霄)记者24日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按照山西省新近出台的有关方案规定,今后志愿到乡村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将在助学贷款、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优惠。
近日出台的《山西省卫生厅人才强卫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志愿到乡村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晋升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限制,人事、工资关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其中,志愿到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乡及乡以下卫生机构工作的各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优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户口可落回原籍或当地县城,见习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标准高于同类人员1至2档。
此外,这个方案还明确,凡在非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考试只需达到国家C级标准;在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可以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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