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内完成机构改革
主攻大部制,省政府将设42个工作部门,鼓励有条件县市部分党委政府合署办公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陈红艳 通讯员 符信)昨天,省政府召开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动员、部署广东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黄华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省编委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编委副主任胡泽君,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编委副主任徐少华出席会议。
黄华华强调,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体现在突出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突出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突出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先行先试等“四个突出”上。按照中央要求,广东省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黄华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机构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监督,严肃改革的各项纪律,机构改革方案及部门“三定”规定一经批准,就要不折不扣执行,不得搞变通。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对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和珠海市等地进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先行先试。”——黄华华
黄华华强调,广东这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行政审批事项要砍一半
能交窗口办的事项全交窗口直接办理
一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健全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一半左右;强化直接服务,凡能交“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
合理界定部门权限分工
进一步理顺政府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
二是以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政府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合理界定部门权限,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和明确省垂直管理部门与市县政府的权责关系,合理划分市县乡镇间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要明确和强化责任,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做到权责对等。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目标绩效管理。
职责相近部门合署办公
鼓励有条件地区加大大部门体制改革
三是以探索大部门体制为主攻点,积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抓紧做好部门的调整组建工作,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严格控制市县政府机构数量,今后凡属于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设立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探索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以及珠三角地区加大大部门体制改革力度,特别鼓励市县对职责重叠或相近的党委、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机关,采取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办法统筹设置。
广州深圳顺德先行先试
选择部分县(市)试点省直管县(市)
四是以先行先试为动力,大力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各地要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是对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和珠海市等地进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先行先试。
适当精简各级领导职数
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行政功能
五是以健全监督机制为抓手,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通过优化整合,发挥现有编制的效能;适当精简各级领导职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以事定费”等方式发挥行政功能;依法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2010年要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
专家解读
广东机构改革虽晚但力度最大
王玉明认为改革已跳出机构改革范围,已涉及到行政体制改革领域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广东机构改革虽然在国内是比较晚的,但改革的力度很大。”昨晚,针对广东机构改革的热点问题,曾长期研究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王玉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此次改革实际上已涉及到行政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他认为,此次改革也是为接下来的改革方向——省直管县进行了铺垫。
“广东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是比较全面的。”王玉明表示,机构改革最开始是由国务院开始的,而这预示着地方政府也要在接下来相继进行改革。
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目前国内已有17个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向国务院递交了改革方案,相对于这些省份而言,广东算是比较落后的了。但他认为,从此次改革方案来看,广东的改革力度和动作,算是最大的,而且非常全面,“不仅涉及了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也有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但最主要的还是行政体制改革”。
王玉明认为,此次改革方案有三大亮点:一是以大部制为主攻方向;二是政府的权责一致,比如官员的问责制的推出等等;三是此次机构改革跳出了圈子,已经不仅是机构改革,已涉及到了行政体制改革的范畴,比如政府机构绩效制度的推出,比如官员问责制度等,都是涉及到了行政体制改革。
他说,改革方案公布后,将会使一些管理更集中。他认为,虽然改革的方案中提出省政府今后只设置42个工作部门,从部门数量上看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但他认为广东省政府也会效仿中央,对一些部门进行合并,从而实现与中央的对接。
机构改革关键在转变政府职能
陈天祥认为大部制改革要落实须“三权适度分离”
新快报讯 (记者 陈红艳)针对广东大刀阔斧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记者采访了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导、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陈天祥教授。
精简机构:改革需“三权适度分离”
陈天祥称自己很赞成省政府精简机构、将省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42个的做法。但他表示,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来来回回地折腾,精简了再膨胀,膨胀了再精简,这次裁掉,下次又恢复。“所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在政府职能的转变。事实上,大部制只是形式,其根本还是在于职能转变。如何转变职能?政府必须放权给市场。不要什么小事都要找政府批,企业印个内部宣传材料也要政府批!这不是荒唐吗?”
同时,他指出机构改革必须通过法律固定下来,否则在涉及利益时,部门又会“重生”。比如日本,就有法律明确规定政府应设置多少个工作部门、多少个工作人员,多一个都不给钱,工作部门只能减不能增。只有这样以法律进行硬性规定,才能保证精简机构不回潮。
再者,大部制改革要落实,还必须“三权适度分离”,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必须适度分离,西方的大部制采取的都是这样的“分离原则”。其实我们完全不需要照搬西方的体制,我们可以在已有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完善。比如我们有人大在监督政府,但人大的监督权还需要强化。
陈天祥还指出,中国上世纪80年代沿用至今的《编制法》、《组织法》规定,是否要设置一个厅,权限在上一级政府,地方政府无权探讨机构如何设置,这在专家中称之为“纵向职能重构”,全国各地的机构设置都一样,但其实各地情况都不同。他认为应该修改法律,将政府机构设置权下放给地方人大,适当报上级政府备案即可。省政府设置多少个工作部门,不应该由省长来管,这不是省长的事,而应该由省人大来决定。但现在这种关系没有理顺。
省直管县:地级市早该“砍掉”了
陈天祥说,很赞成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省直管县,“因为少了一个管理层次,就少了很多管理成本,简化了沟通过程”。
他指出,地级市就是“中间层”,是完全可以“砍掉”的。现在很多审批事项都放在县一级或者区一级,这个“中间层”大部分时候不直接管事。
另外,地级市与县之间经常出现争权夺利的事情,且往往县一级的权利会被削弱,这不利于县级市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政府工作。
合署办公:不同部门不必再“打架”
关于“特别鼓励市县对职责重叠或相近的党委、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机关,采取合署办公或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办法统筹设置”,陈天祥说,这么改也是对的!现在我们同一个事情可能有很多个部门在管理,大家都管往往成了没人管,就像大家说的“九龙治水”、“8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等,而且不同部门之间“打架”现象太厉害。
如果改革能将类似业务放在同一个部门,不仅减少了沟通环节,避免了“打架”现象,也能将政府职责更好地明确下来,该谁管就谁管。
同城报道:广东探索大部门体制 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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