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杨维汉 刘元旭)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以下简称三五改革纲要),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部署2009年至2013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
这标志着人民法院新一轮改革全面启动。
“科学高效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保障。”据了解,三五改革纲要是继1999年、2005年发布的两个司法改革文件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的指导性文件。
参与三五改革纲要起草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说,“人民法院经过一五、二五司法改革,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有了一定的发展完善,但是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这种形势下,开展新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已经迫在眉睫了。”
翻阅三五改革纲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成为人民法院改革遵循的首要原则。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自上而下,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确保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据了解,三五改革纲要确定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基本任务和目标是:进一步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改革经费保障体制,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蒋惠岭说,根据最高法院自身调研的情况,为解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司法问题”、“解决影响人民法院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等改革任务也写进了三五改革纲要,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亮点和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司法改革的决心。
对于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三五改革纲要中提出措施,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体制,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三五改革纲要提出,要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
三五改革纲要提出多个方面措施,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其中,审务督察制度、业务庭室派驻廉政监察员制度、法官廉政档案制度等新举措,成为改革纲要中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亮点。
三五改革纲要还提出,要研究建立对非法干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办案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执行救济程序,建立执行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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