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多的南阳淅川男童失踪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昨日下午2时30分,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主犯叶增喜执行死刑;叶晓林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自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村民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先后骗走9名2岁多至7岁的儿童,由哥哥叶增喜等人以12000元至33000元的价格将小孩贩卖。
2008年3月14日,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十三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鉴于叶晓林所起作用略小于叶喜增,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昨日下午2时30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用注射方式对其执行了死刑。另一主犯叶晓林被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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