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始终致力于同国际社会一道维护全球经济和金融稳定。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大力支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通过与周边经济体开展货币互换等双边和多边货币合作,为双边贸易和投资往来提供融资便利,以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区域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从2008年12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周边经济体的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定,金额总计5800亿元人民币。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还将积极研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货币当局建立类似的货币互换安排。
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意味着合作双方承诺一定的本币互换额度,在必要情况下随时提取使用。也就是说,当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双方可以相互支持,增强应对危机的能力。因此,货币互换是一种互惠互利的金融安排。
通过货币互换支持需要救助的周边经济体,既有利于中国稳定周边环境,也有助于提振信心,共同应对危机。
在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后,印尼央行行长布迪奥诺评价说,这项协议不仅有助于推动印中双边贸易发展,还将稳定印尼盾,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印尼经济的影响。印尼金融界人士也普遍认为,该协议为稳定印尼金融市场提供了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市场信心,一旦金融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印尼央行将拥有更多资金应对。
中国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10+3)框架下的财金合作,努力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为本地区的经济金融稳定提供资金支持。
2000年5月在泰国清迈召开的第二次10+3财长会议达成清迈倡议,决定将东盟内部原有的货币互换机制扩展到中日韩三国,在10+3范围内逐步建立双边货币互换网络。今年2月底,10+3特别财长会议发表行动计划,承诺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为加强本地区应对危机的能力,尽早建成区域外汇储备库,并将其规模从800亿美元扩大到1200亿美元。
中国积极推动区域外汇储备库的建设进程。在10+3框架下,各方已签署了17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金额1180亿美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菲律宾的中央银行签署了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中方承诺出资165亿美元。目前,清迈倡议多边化项下的区域外汇储备库建设已进入实质阶段,10+3各方正就各国出资比例、借款条件等储备库主要要素进行磋商。
东盟与中日韩之间的经济和金融往来密切。在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情况下,推动清迈倡议多边化,对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推动区域贸易投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日报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吴成良)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